汽车报废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行为,天津报废车处理厂,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保障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令第307号)、《汽车贸易政策》(令2005年16号)、《汽车产业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发改委、科技部、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报废标准,天津报废车处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第三条市商业(以下简称市商委)负责全市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市商委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全市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第五条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符合市商委关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并应当具备《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令第307号)规定的条件。第六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领取《机动车报废证明》。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天津报废车处理流程,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办理注销登记。第八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报废流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天津报废车处理补贴,车架(底盘)要割断。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汽车报废公司回收1.填写车辆公路规费注销申请表: 要求:(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车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有无欠费等按表要求填写; (2)业务员签名及公司盖章; (3)随表附上车辆复印件及路费。 2. 车管部门验车: 要求:(1)车管部门到场验车,签署技术鉴定表; (2)挂车、半挂车车管部门验车后再由车籍中心派人监督拆解,报中心审批。 3. 报车籍中心销户: 要求:将门已验车的车辆集中上报车籍中心销户,中心批准后即而销户工作完成可将有关资料交回车主。 4. 规费销户其它问题: a) 双号不符车辆或进口车车架不符的车辆除按上述要求外,需车主提供作废金属处理证明并由车籍中心每月集中一次性派人监督拆解后报批; b) 报废车辆需具备报废当月完费的收据; c) 每月注销路费车辆原则上每月二十五日前将资料交牌证部办理,对因为某种原因当月交车管部门的未能验车车辆在注销资料齐全的情况交给牌证部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只能延期一个月),并应在每月25日前交齐资料。